通知公告
发布日期: 2021-09-29
各中心、各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0〕27号)精神,并结合集团公司通知要求,现将公司2021年国庆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1.2021年10月1日至7日放假,10月9日(星期六)上班。
2.坚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。请各部门严格按照公司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督促员工及其共同居住家属做好个人防护,尽量避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,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。假期离开所在居住地省区的,应向公司报备,其中黑龙江省、福建省原则上不予审批。
3.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假期的各项安全工作。全面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,妥善保管好重要资料及个人贵重物品,注意出行安全。
4.各部门应合理安排工作,确保生产经营顺利运转。
综合管理部
2021年9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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